本报记者 郭嘉莉
“该团队的组建,提高了执行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再加上工作方法的创新及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强化了执行威慑力,提高了执行效率。”武陟县法院新案执行团队负责人王正超说。
今年5月,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攻坚第二战役打响,武陟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投入战役。但由于旧存案件较多、案多人少等客观原因,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实际执结率。面对这种状况,该院积极拓展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执行方式,于当月成立了新案执行团队。
该团队由执行局副局长王正超负责,从执行局、综合部门抽调10名青年骨干,专门执行2017年1月1日起新收的案件。执行中,该团队坚持强制性、规范化和信息化的基本思路,整合办案资源,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一天的早、中、晚等有利时间段,通过错时工作、凌晨突击、假日行动等举措,掀起一个又一个让“老赖”胆战心惊的执行风暴。该团队成立以来,共实际执结案件400余起,标的额达2000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繁简分流
打造执行新模式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呈急速上升趋势,执行案件的数量更是以近乎翻倍的速度增长。面对巨大的案件压力,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年颖多次组织召开执行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对策,并决定在新案执行团队中实施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模式。
对今年年初以来受理的执行案件,首先根据案件标的额多少进行分流,将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定为“简案”、10万元以上的定为“繁案”。此外,财产保全案件、不动产抵押登记案件、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银行存款足以清偿债务的案件等,也可作为“简案”处理。“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坚持快执快结,确保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执结。对于“繁案”,该团队采取说服教育和强制措施相结合,刚柔并济,促使案件尽快执结。
为提高案件的执行效率,该团队成立了送达组和查控组。送达组由专人填写执行送达手续,然后进行集中送达;邮寄送达不到的,利用一天的7时、12时和20时等时间段进行错时送达,切实提高了送达效率、缩短了执行周期。查控组则由专人负责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及时反馈给承办干警。
该团队在送达、查控、冻结、查封等各阶段,严控时间节点,规范执行程序,并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止执行案件“积了清、清了积”的现象发生。
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模式实行以来,新案执行团队共实际执结“简案”200余起,每案平均执结时间仅20天,极大地提高了案件的实际执结率。
“公诉+自诉”
有力打击拒执罪
“要突破执行难这个瓶颈,还得从法律上找寻突破口,对‘老赖’要敢于动真格、出重拳,使‘老赖’不敢再赖。”年颖说。
对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长期躲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该团队果断采取强硬措施,依法追究其拒执罪。为此,该院建立了以法院为主导,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的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明确了各自职责,细化了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增强可操作性,确保此类案件能“送得上、立得上、判得下”,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合力。
此外,该团队积极畅通拒执罪案件刑事自诉渠道,采取“公诉+自诉”,对拒执罪案件做到快立、快捕、快审、快结。
“法院规定所有执行案件,若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拘留期限未到但需要提前释放的,必须经院长审批。而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只有积极履行了法律义务、认错态度深刻并得到申请人谅解,经院长审批符合提前释放条件的,才能提前释放。对于被拘传到法院的被执行人,最后没有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也要向院长汇报情况。”王正超介绍。
同时,该院建立了日报告制度,要求团队中的执行干警每人每天将案件的进展情况、执结案件数、打击拒执罪等情况进行上报。“除了院里的制度外,我们对每名执行干警的执行任务数都有规定,每人每周至少执结案件2起、打击拒执罪2起,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团队的战斗力。”执行干警李茂告诉记者。
因案施策
内外发力解难题
针对人难找、财难寻等问题,该团队不断开拓执行思路,因案施策,内外发力,力求攻克执行难题。
王正超告诉记者,被执行人是不可能坐在家里等着执行干警来执行的。为了有效执行,该团队除正常工作时间执行外,还建立了适合执行工作的特殊时间机制,执行干警每天五六时就开始蹲守,确保不错过执行时机。“执行工作就不能按正常时间上下班,收到线索后,不论什么时间,必须第一时间赶到,否则就会错失最佳时机。”李茂说。
自身发力的同时,该团队还充分借助外力。在执行实践中,该团队借助银行、房管、车管等职能部门,迅速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实行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促使案件及时执结;借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人民调解员、乡镇村干部的参与下,促使案件执结;借助被执行人亲友的力量,以情感人,力争获得“双赢”结果;借助媒体力量,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执行,通过宣传和集中报道,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王正超表示,执行工作要的就是效率和结果,必须将纸面的东西变为现实的东西。今后,他将带领团队紧紧围绕破解执行难这一核心,坚持不懈地用好“联、曝、查、限、惩”等手段,不断提高执行办案质效,坚决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