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宇)12月5日,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召开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政策解读视频会议。我市财政系统教科文部门和教育部门财务科、基础教育科以及所属公办幼儿园等单位的相关人员200余人,分别在市和各县(市)区财政局的视频会议室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财政厅教育事业处处长陈静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进行了政策解读。下一步,在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上,主要有以下内容是:一、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革公办幼儿园经费核拨办法,按照幼儿园招收幼儿数量和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安排综合财政拨款。二、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基准定额:市级幼儿园5000元,县(市)区和含乡镇及以下独立设置幼儿园3000元,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10000元(含民办)。三、完善普惠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制度,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元、县(市)及以下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