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促进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内容。今年年初以来,各相关部门和商贸企业重点抓好消费促进活动,培育了消费热点和亮点。1~11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1.7亿元,同比增长12.2%,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四位。
从全省各地市情况看,我市消费品市场发展稳中有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全省位次逐月提高。今年2~7月,全省消费品市场同比增长稳定在12%,从8月开始,增速逐渐回落,1~11月回落为11.6%。而我市消费品市场增速一直保持在稳定状态,累计增速稳定在12.2%和12.3%,居全省位次由今年年初的第十位跃居第四位。
从城乡分布看,城镇消费品市场继续扩大。近年来焦作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促进城镇消费品市场不断壮大发展,城镇消费总量不断提升。1~11月,全市城镇完成消费品零售额578.8亿元,同比增长12.3%,总量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81.3%,其对消费市场贡献率为81.5%;乡村消费品市场共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32.9亿元,同比增长12.1%。
从行业构成看,批发零售业拉动作用显著。批发和零售业作为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龙头行业,支柱地位日益增强。1~11月,全市批零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603.6亿元,同比增长12.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84.8%,其对消费市场贡献率为87.8%;住餐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8.1亿元,同比增长10%。
从企业规模看,限上企业增速较高。1~11月,全市限上企业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86.1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40.2%,同比增长17.8%;限下企业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25.6亿元,由于总量较大,同比仅增长9%。
从商品类值看,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1~11月,全市限上单位有商品零售额统计的22类商品类别中,有18类商品零售额保持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汽车类商品增速较高,分别为25.7%、25.3%、30.3%、19.7%。专业人士分析,从今年零售额绝对值较大的行业分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基本生活类商品增长较快,汽车和住房需求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