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刘益旭绝对算是一个“新兵”。
他1996年5月出生,今年刚刚21周岁;2015年9月,他退伍后到现在的执行岗位工作,工龄满打满算才两年多。但是,他工作踏实认真,从2016年3月独立办案至今,共办理案件180余件,案件总标的2200多万元。在今年全市法院执行攻坚战役中,他被评为执行攻坚第一战役先进个人。
12月13日,记者在中站区法院执行局见到刘益旭时,他正在接待来访群众。同事郭玲得知记者来采访刘益旭时,夸他是个干执行的好苗子。
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刘益旭的父母都在政法系统工作,受到家庭环境的熏陶,他从小就疾恶如仇;当兵入伍之前,他爱好拳击运动,接受了多年的专业训练,身体素质极好;入伍两年,他练就了过硬的驾驶本领,思想觉悟得到锤炼,执行力极强。
“这个小伙子各项条件都很好,人机灵又谦虚好学,虽然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但已成为我们执行局的骨干力量。每逢急难险重的执行案件,他都冲锋在前。”谈起自己的爱将,中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付健赞赏有加。
付健所言不虚。2017年,中站区法院开展进一步深化“护航经济发展”专项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清理涉企执行案件。在专项行动中,该院成立涉企案件执行专项小组,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用尽一切手段,指定专人限时结案,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全力保障涉诉企业的切身利益。刘益旭毫无意外地成为涉企案件执行小组的一员。
新疆某公司从2014年起陆续向河南鑫诚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公司)购买耐火材料,用于筑炉改造,但一直未支付货款。2016年7月4日,鑫诚公司向中站区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新疆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保护申请企业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中站区法院执行局抽派刘益旭等人组成执行小组,由付健带队远赴新疆乌鲁木齐,开展异地执行。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由刘益旭带领,到阜康市国土局、房管中心、国税局、车管所排查被执行人固定资产;另一路由付健带领,到阜康市各家银行排查被执行人的现金往来。
在排查被执行人往来税票时,刘益旭发现被执行人在四川、云南等地,陆续与当地企业有生意往来,其中四川某公司暂押被执行人近300万元货款。刘益旭不顾劳累,立即带领干警奔赴四川,希望通过第三方协助执行的手段追回欠款。抵达四川后,刘益旭给四川某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未支付货款收入。
当被执行人得知中站区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和申请人鑫诚公司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保证按期履行完毕700万元的还款义务。这次异地执行时间较长,刘益旭和同事驾车在四川、云南、新疆、山西等地奔波,中间还在新疆经历一次近9小时的堵车。但他讲起这次经历时,却是一脸轻松。
涉企案件被执行人多在异地,开展执行困难重重。我市一家企业与贵阳的一家企业发生经济纠纷,今年6月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中站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贵阳执行。蹲守几天后,收获甚微。“当地天天下雨,每天只休息两三个小时,前期去执行的干警有点顶不住了。”刘益旭说。
随后,刘益旭和同事许文强等人作为第二梯队被派到贵阳进行支援。驾车近20个小时到达目的地后,他立即投入工作,和同事又蹲守了几天,终于将被执行人堵住,并随即带回焦作。这起案件在执行干警前前后后忙碌半个月后,得到了圆满解决。
经过两年多执行工作的锤炼,刘益旭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执行人员。“执行工作辛苦忙碌,却让人感到很充实。尤其看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时,内心会有一种正义被伸张的成就感。”刘益旭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