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玉强、秦明)近日,修武县法院执行干警执行一起邻里纠纷案,不仅使两家和解,还取得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卢甲的弟弟卢乙与卢丙系前后邻居,卢丙家的排水沟在卢乙家房后经过。2015年7月,卢乙以卢丙家排水沟离其家墙太近为由,与卢甲一起拉沙土填埋水沟。卢丙的父亲见状,马上用铁锹将沙土挖出。两家人为此发生口角,并引发打架。卢丙闻讯后赶来,手持菜刀加入斗殴,将卢甲左前臂砍伤(构成轻微伤),将卢乙左上臂砍伤(构成轻伤二级);卢乙用铁锨将卢丙左手等部位打伤(构成轻微伤),将康某左前臂打伤(构成轻伤二级)。两家因此结了仇。
执行法官看到卢甲、卢丙相互申请执行对方的案件后,将案件合并执行,并第一时间和该案的承办法官联系,对两家的矛盾进行深入了解。此次纠纷中,4人受伤,2人获刑。调解前,两家执意要求对方全额支付赔偿款。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说服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损失的差额。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发现该村曾发生多起类似案件,于是经过仔细分析,发现邻里之间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容易产生矛盾,如果不对该类案件进行有效的执行化解,矛盾很容易激化,甚至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于是,执行员以该案为契机,积极与镇政府、村委会、矛盾调解中心沟通,在群众中广泛进行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