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税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国税局四项措施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再次受到省财政厅表彰
市财政局争取上级资金 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图片新闻
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达
市财政局古明文榜上有名
2018年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下达
图片新闻
市财政局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图片新闻
 
   
  数字报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网上投稿 | 太极拳网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1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518.5万元
支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 3jz 到 10655885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 42 到 106592066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通讯员刘宇)近日,我市下达518.5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全市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其中,中央补助427.5万元、省级补助45.5万元、市级补助45.5万元。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后,其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负担;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支出,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按标准由中央和地方各负担一半。其中,市级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

  我市市级、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地方负担部分,按照单位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地方负担部分由省、市、县三级按2∶2∶6比例分别负担。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