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为支持企业“走出去”,加快对外经济合作步伐,省商务厅、财政厅将对2017年度河南省企业从事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可以申报对外投资合作专项支持资金。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须在12月29日前到商务部门申报。
据市商务局相关人士介绍,对外直接投资是指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2017年度,省财政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和“空中丝绸之路”建设项目;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实施企业和入园企业项目;带动国际产能合作及国内装备、技术和标准输出,有利于获得国际先进技术、品牌、渠道及市场项目;我省鼓励开展的矿产资源开发、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航空经济、省级公共海外仓等项目。
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企业(单位)承包境外工程,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2017年度,省财政重点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改善当地民生等领域开展的附加值高、影响力大、具有品牌和技术标准优势的工程项目。
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经商务部门批准、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用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中国公民到国(境)外企业或机构工作的经营性活动。2017年度,省财政重点支持外派劳务企业扩大外派劳务规模,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和权益保障,强化风险防控和涉外劳务纠纷处置等。
据悉,每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个企业申报多个项目的,支持资金总额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对外经济合作项目(企业)前期费用、购买保险、贷款贴息、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和外派劳务企业培训、宣传推广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