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近日,笔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根据市纪委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做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该局在系统内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此项活动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1月底结束。
据了解,该局开展的“回头看”活动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安排部署的各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回头看”,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等制度,贯彻落实“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差旅、会议等制度)、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三是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治理、财政统发工资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四是追逃追赃“两项清理”工作;五是在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六是系统内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七是加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等。
据介绍,此次活动分为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全面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在自查自纠阶段,该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对照省、市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自查的原则,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围绕治理内容,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全面梳理本单位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在整改提高阶段,该局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摸底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自查发现工作开展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专项治理专门制订工作方案,认真对照省、市工作要求,重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在全面检查阶段,该局按照“发文单位牵头,承办单位组织”的原则,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全面检查。一是检查专项治理安排部署情况,检查省、市安排部署的专项治理是否得到坚决落实、严格执行;二是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单位专项治理是否切合实际、活动效果是否明显;三是检查“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对照上级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自查是否认真、整改是否扎实有效。
在建章立制阶段,该局在自查整改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把专项治理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结合作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既把现有成熟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长期坚持下去,又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开展制度创新,逐步扎紧制度笼子,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
在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中,该局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工作中,严格对照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系统梳理贯彻落实情况,认真自查、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巩固完善、健全机制。同时,要求工商系统各党总支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此次活动作为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大事来抓,坚决贯彻落实到底。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该局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不认真、不扎实、走过场,在自查整改中,避重就轻、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执纪问责,既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党总支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