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近日,笔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防止各类传销组织借春节外出务工、求学人员陆续返乡之机发展传销人员,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省工商局的通知,我市1月至4月底开展打击传销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省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净化市场、打击传销、摧毁窝点、教育群众”为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工商部门要查处侦破一批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特别是严惩各类传销组织者、领导者,以此净化市场环境,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能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建立打击和防范传销违法活动长效机制。
据了解,此次打击传销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共分两个步骤实施。
摸底排查。1月底前,各级工商部门要对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同时,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本地传销违法的态势,查明打击对象的底数等情况。
集中宣传和打击。从2月至4月上旬,利用春节人员返乡团聚的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根据排查线索,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清理一批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
一是充分认识各类传销违法活动的危害和集中开展此次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切实按照省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把车站、码头、机场、商场(超市)、城市广场、农村集市、高速路口等列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运用多种方式集中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
三是各涉案地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各地公安部门,对发现的线索主动出击,深挖源头,延伸打击。
四是各级工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督导,狠抓责任落实,切实组织好此次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对在行动中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