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车祸现场,一名7岁的小男孩静静地躺在地上。医护人员检查之后,确认他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这是1月16日发生在四川南充城区的一起车祸。在现场,有人对着小男孩的遗体拍照,一位民警见状,先是用随身带来的报纸盖在小男孩的身上,但风又将报纸吹走,他随后将身上的警服脱下,盖在小男孩身上。
(1月23日《成都商报》)
突发事故在所难免,有的生命或许就此凋零。事故令人痛心,但旁人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伤者和逝者,彰显了社会的温度。在人人都是摄像头的当下,对事故进行现场直播、评论,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但是,如此“冷眼”观之,可曾想到当事人或者家属的感受?尤其是毫无遮掩地将血腥镜头、悲惨场面传至网络、公之于众,让人心寒。
且先不论事故造成的原因。这位民警用警服守护孩子最后尊严的做法,令人泪目,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也充分彰显出“尊重保障人权”的理念。这个细节,同样是“人民警察为人民”执法宗旨的最佳诠释——在人们遭遇灾难,甚至不幸离开这个世界之际,还有人为你守护着最后的尊严,这是对生命的莫大尊重。
在为民警“无意之举”点赞的时候,作为围观者更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据报道,此事故发生后,道路两边围了上百人,有人拿着手机对着车祸现场拍照,当天车祸现场的照片,在南充多个社交网络平台流传。关心事故的心情可以理解,如此围观、拍照、转发现场照片和视频是否妥当?
在突发事件来临时,尤其是在车祸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现场,人们有围观和拍照的权利,这也是监督执法的有效组成部分。但围观者也应遵守一定的规矩。比如,不妨碍执法,不对伤亡人员进行无底线的拍照,甚至是上传网络;还有,对于网民而言,更不应恶意转发带血腥的道路交通事故图片及视频。
处于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快捷性是毋庸置疑的,越是如此,公众越应约束自己的行为,当一个合格的“摄像头”与“发声器”。社会不能缺失温度,对那些灾难中逝去的人们,我们理应多些尊重,而不能借助网络无限放大化,让“看客”心态伤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