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上,山东聊城大学学生写下一封“救助信”。信中写道“被学校强迫实习了一个星期,不止一次有了想死的念头”。这位学生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学校要求数百名大三同学,寒假期间到江苏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苏州佳世达科技有限公司实习。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不知潇湘在何处:假期实习能让学生得到锻炼,同时能挣些生活费,这是好事。但学校不能强迫学生,更不能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否则就侵犯了学生的权益。
@江苏日月江南:要改变学生实习变廉价打工,一方面需要学校方面加大对学生权利的维护力度,另一方面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对此进行规范;同时,企业也应该多一些社会责任,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给学生购买相应的保险,让实习的企业给大学生留下更多美好的回忆,也增强企业对学生就业的吸引力。
@河北白帆:学校可以为学生实习联系单位,但因为是寒假,必须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讲明实习内容和工资待遇,让学生自愿报名,不能强迫。如果在实习中学生感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没有必要寻死觅活,这样不能解决问题。
@梅子鄂001:大学生实习,必须专业对口。数百名大三学生由学校安排实习本无可厚非,但在这两家公司实习的大学生,其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对口其专业呢?如果对口,则大学生不应该矫情;如果专业不对口,则学校极有可能借实习的名义,让大学生成为自己的创收之源,这显然是不应该的。
@雨中漫步2A:要杜绝学生实习变廉价打工的违规行为,一是完善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规定,让学生实习有法可依。二是对于涉事学校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如果学校及其负责人涉嫌利益交换,应依法追究学校及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也要追究实习单位的法律责任,从而为学生实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曲微丹:学生实习应该以实际工作学习为目的,而不是利用学生的廉价劳动力,将大批学生“发配”到指定单位。
@邵武古山何氏:“被学校强迫实习了一个星期,不止一次有了想死的念头”,我怎么觉得这位同学是温室里的花,才一个星期的实践工作都受不了,那将来走上社会遇上一些挫折,将如何承受?其实,强迫实习也罢,廉价打工也罢,都只有一个星期,就当是磨炼吧!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贵贵的蒲公英:实习也是学生的课程之一,通过实习,能让学生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所以学生要珍惜实习机会,别太矫情了。
【下期话题】
“爱情课”
一些大学开起“爱情课”,都还算是新闻,那么,给中学生开“爱情课”呢?近日,南京市政协委员侯小东带到今年市两会上的一份提案建议,加强中学生的爱情观教育,多增加一些爱情相关的课程。他的建议,也引起了家长、老师和学生们的热议。有位高三学生坦言,没必要开“爱情课”,现在的高中生都比较早熟,有时候还会在一起讨论。这种课程放在初一、初二才比较合适。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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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