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去年,我市商贸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84.3亿元,同比增长12.2%,增速位列全省第4位,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增速位次较2016年提高了7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体现商业发展的最重要指标,反映了为居民和社会集团提供的生活消费品总量和经济景气程度。我市囿于人口资源较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总量长期居于全省第13位,但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保持在全省第4位,仅次于郑州、洛阳和济源。去年,在全省平均增速由上半年的12%下滑到11.6%的背景下,我市全年零售额增幅稳定在12.2%左右,增速位次由年初的全省第10位逐渐攀升到了年末的第4位,近10年首次实现商业发展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这一成绩来之不易。
分城乡构成看,城市化进程加快促进城镇消费品市场发展壮大。去年,全市城镇完成消费品零售额637.1亿元,同比增长12.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81.2%,其对消费市场贡献率为82%。
分行业构成看,批发和零售业的支柱地位日益巩固。去年,全市批发零售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666.6亿元,同比增长12.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85%,其对消费市场贡献率为87.8%。
分商品分类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着消费升级快速向前。居住升级、汽车消费、3C消费等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增速显著高于传统消费。去年,限额以上企业通信器材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汽车类、家具类商品,同比增长分别是37.7%、29%、24.8%、19.5%和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