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即日起,我市商务部门将对在我市依法成立,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年审(拟注销经营资格的企业除外)。
2017年度年审的重点包括:一是典当行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主要核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现象,年末净资产是否少于注册资本的90%。二是典当行资金来源情况。主要核查有无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违规行为,典当行分支机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从商业银行贷款行为。三是典当行货币资金管理情况。主要核查典当行货币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河南省典当行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四是典当行与股东的资金往来情况。主要核查典当行对其股东的典当余额是否超过该股东的入股金额,典当行与股东的资金往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五是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主要核查典当总额构成及其真实性,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25%,是否有超范围经营、对外投资、发放信用贷款等情况。六是典当行绝当物品处理情况。主要核查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绝当物品是否按照双方协议处理或依法拍卖、变卖当物,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是否退还当户。七是当票、续当凭证使用情况。主要核查典当企业所有典当业务是否按规定通过全国典当信息系统开具当票、续当凭证;是否存在以合同代替当票、续当凭证和“账外挂账”的现象;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当票、续当凭证或自行印制当票、续当凭证的行为等。此外,商务部门还将对典当企业法人股东存续情况、典当企业及共分支机构变更情况以及息费收取是否超过规定范围进行核查。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共有10家典当行。存在出资、非法集资等扰乱金融秩序的,出租、出借、倒卖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有故意或多次收当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不予通过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