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3·15”。
每年此时,各种消费维权消息,都会在短期内集中曝光;央视的“3·15”晚会,更是吸引眼球,观众们在这台别样的晚会中感受打假的快意恩仇,许多地方的工商部门则将收看“3·15”晚会当成了硬性的工作任务,既担心央视曝光本地的消费丑闻,又要随时作好处理各种问题的准备……显然,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我国,受到了别样的关注,也有别样的节日氛围。
越来越像是节日的3月15日,却是一种走偏。
道理非常明显:商业社会里,消费行为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权益也需要时时刻刻得到呵护,断然不是哪一天哪一时之事。当维权日越来越受关注,越来越热闹,只能说明平日里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正常的呵护。
人人都是消费者。作为个人而言,更是需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学习法律条规,勇敢地拿起维权的武器,让不法分子和不法企业无处藏身。
让“3·15”从一个备受关注的节日,变成一个普通的日子,或者让一年365天每天都成为维权日,当成为现下政府与全社会共同努力的一个小目标。
“3·15”,从来都不应该只是一个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