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居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旅居养老”正成为不少老年人的生活新潮流。他们认为,这种养老模式有助于他们找到快乐生活,也能减轻子女负担。“旅居养老”包括乡村旅游模式、酒店公寓模式、异地养老社区模式、旅居换住模式等形式,其特点是丰富和改变了老人的旅游、生活、娱乐方式,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据《经济参考报》)
让“旅居养老”健康发展,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让“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用优胜劣汰的基本法则,为老人提供持续完善的养老服务。
对于如何发展“旅居养老”,很多人寄希望于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企业的“公益支点”。然而遗憾的是,这样的发展思路与“旅居养老”的群众基础似乎并不匹配。让我们先看看这样一组数据。
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中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2.4亿人,占人口比重17.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1.4%。从以上数据我们看到,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巨大,养老产业市场潜力无限。但事实上,如果我们将这个市场细分后也许就有些沮丧了,因为“旅居养老”的市场规模并没有想象中巨大。请看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发布的一则关于老年人“旅居养老”需求的调研报告:超八成老年人暂无“旅居养老”需求,其中多数老人给出的答案是“照顾孙辈没有时间”“负担不了旅游费用”等。由此来看,“旅居养老”消费门槛较高,除了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外,还需要考虑时间、健康、家庭情况等制约因素。这就决定了“旅居养老”在短期内不会成为我国主流养老模式。
既然不是主流,指望政府“高度重视”并不现实,“旅居养老”仅是养老产业的一个分支,政府最需要“高度重视”的是能覆盖绝大多数养老人群的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对于养老服务这个朝阳产业,我们只有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后,才有可能转移精力探索个性化养老服务市场。
此外,“旅居养老”既然作为一个产业而存在,我们就应该敞开胸怀接纳社会资本,如果动辄要求相关企业以“立足公益、奉献社会”的思路做这件事,恐怕企业家会犹豫彷徨、退避三舍。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言:“我们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宰商、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对于商人的逐利本性,我们不应避讳,利润的驱动自然会激励他们为老人提供不断完善的个性化服务。
改革开放数十年,中国的市场已经由“青涩期”逐渐成熟,市场的自我净化能力显著增强,只有那些具有工匠精神和公益爱心的企业才能在养老市场切一块“大蛋糕”。特别是“旅居养老”这个高端市场对相关企业要求更高,因为这部分消费群体经济实力较强、个人素质较高,对养老服务比较挑剔,想糊弄他们并不容易。所以,鉴于这样的市场特点,我们更有理由借助市场的力量发展“旅居养老”。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样的思路对于发展“旅居养老”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