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日前,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市环保局对照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的相关标准,开始对全市已命名的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生态村进行复查。
据了解,目前,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已经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进行了自查,并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生态乡镇、生态村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要求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据介绍,从4月1日起,该局将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在各县(市)区对辖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生态村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分3个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并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复查报告后上报省环保厅。其中,对已经获得命名的创建单位,但不能达到相关管理规定或相应指标要求的,且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较多的乡镇或村,将依照程序上报省环保厅取消其生态乡镇或生态村称号。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注重创建质量,在今后的生态创建工作中,将继续抱着宁缺毋滥、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不求数量求质量,从源头上把好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关。同时,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对已获得生态示范创建命名的单位定期开展自查,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生态创建成果。另外,各县(市)区2018年生态创建复查工作要做到深入有效,除配合市环保局进行检查外,还要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维护本辖区生态创建荣誉,确保创建质量不下降。
据悉,在我市已命名的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生态村中,沁阳市有1个国家级、8个省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32个省级生态村;孟州市有3个国家级、3个省级生态乡镇,29个省级生态村;温县有1个国家级、3个省级生态乡镇,34个省级生态村;博爱县有6个省级生态乡镇,21个省级生态村;武陟县有4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23个省级生态村;修武县有2个国家级、5个省级生态乡镇,34个省级生态村;解放区有省级生态村7个;山阳区有1个省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村;中站区有1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马村区有5个省级生态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有3个省级生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