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博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红卫带队到清化镇街道进行巡回审判,经过2个多小时的现场调解,14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调解结案,其中2起案件还在现场兑付了工资。
2016年2月至7月,家住农村的张某有、张某军等人为焦作某劳务公司承包的博爱县清化镇街道一处改造工程提供劳务。施工期间,双方口头约定:大工工资150元/天,小工工资100元/天。然而,工程结束后,劳务公司拒绝支付工资。张某有、张某军等14人于2018年2月23日到博爱县法院起诉。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该院院长会亲自到现场开庭审理案件,帮他们讨公道。在巡回审判现场,张红卫与10余名当事人及原被告代理人一一进行协商、沟通。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成功调解。 程贵忠 王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