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四个保障”。
强化制度保障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探索“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因地制宜建设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逐步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落实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的前提下,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追加或调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奖励。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面壮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在社会发展、产业调整、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能力。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粮油和饲草料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的补贴力度。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强化人才保障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实施意见》要求构建支持引导社会各方面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打通促进人才向农村、向基层一线流动的通道。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认真落实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培育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工、大学生等回乡创业就业。到2020年,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00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到6000家,家庭农场发展到1200家。
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加快培育扶持一批农民企业家、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汇聚全社会力量。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林下经济、庭园经济等。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强化投入保障
优化财政支农投入。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按照“政银担保投”五位一体支农模式要求,建立县级担保机构,2018年实现县(市)全覆盖。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各级财政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农村规划编制的资金支持力度。
拓宽资金渠道。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对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创新金融服务。涉农银行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对路产品,加大信贷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方式,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支持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支持乡村公益性项目融资途径。
强化组织保障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实施意见》就强化组织保障作了部署。
在加强党的领导上,《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在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上,《实施意见》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打造“三农”工作队伍的基本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充实乡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中的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农村住宅建设管理队伍。
在加强规划编制实施上,将高标准编制《焦作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焦作市乡村振兴三年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编制地方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