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武县南台、小梁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我镇于2018年3月启动了南台村范家坟搬迁工作,并于3月16日发布了迁坟公告,目前迁坟工作已近尾声。请尚未搬迁的坟主于2018年4月5日前自行搬迁,补偿标准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2014〕8号文件执行。凡逾期未搬迁的,一律视为无主坟墓,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修武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