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武县管理部工作人员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发现某公司职工郭某某提供的证明材料可疑,遂明确告知其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但对方仍坚持提供相关材料。该中心执法人员经过细致比对,多方调取证据,最终确认该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是伪造。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刑事拘留。
3月20日下午,修武县一公司职工郭某某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武县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提供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购房相关材料。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薛惠心在审核材料时,发现他妻子的临时身份证和结婚证等证件有可疑的地方,引起了警觉。薛惠心明确告知郭某某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严重后果,但郭某某仍执意提取。薛惠心随后将郭某某的相关原件提交给中心审批审查。经过中心执法科细致地调查,郭某某提供的所有证件全部系伪造。
该中心在打击骗提骗贷方面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断提高内控外宣能力,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长效机制。一方面,该中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供多渠道在线服务,设立门户网站、使用12329热线、配置网上业务大厅、开通官方微信和自助终端服务;另一方面,该中心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识别虚假证明材料的能力、调取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的办案能力、与公安和房管等部门的协作能力,坚决打击骗提骗贷的犯罪行为。
该中心负责人提醒广大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保障性、互助性的特征,依据法律和政策合法使用住房公积金才是正道。否则,不仅事与愿违,还会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