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到实处。目前,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成效
目前,全市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32459家,其中食品生产单位539家、食品流通单位12461家、餐饮服务单位10559家、药品生产单位27家、药品经营单位1552家、医疗机构2582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095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644家、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26个。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全市食品药品系统正逐步走向完善和规范,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格局已经形成;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修订完善了《焦作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提升了应急核心能力和队伍实战水平;监管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基本实现“三品一械”日常监管全覆盖;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借助全市开展“四城联创”活动,组织开展“两小门店”整治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示范市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工作,建成了2条精品街、8条示范街、15条规范街、10家示范农贸市场和400余家示范门店,为食品经营单位创建工作树立了标杆。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城市好于农村、药品好于食品、超市好于摊点、大餐饮好于小吃店,尤其是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运行较为规范有序。但随着食品药品行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快、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多,以及网络销售、微商等一些新业态的出现,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产业基础薄弱,存在安全隐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比较大,“多、小、散、乱”现状一时难以得到有效改变,监管难度较大,夜市、小作坊、小吃摊点的“脏、乱、差”问题突出,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备案登记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市场不规范,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高。
监管能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新调整进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人员大多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与监管工作需要还有不小差距。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县(市)区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很好地解决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问题。
法律法规滞后,行政执法困难。新《食品安全法》已颁布生效一年多了,但与之配套的条例迟迟没有出台,对有些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存在空白。保健品、化妆品行业法律法规滞后,午托部、销售代理、仓储、网络销售和物流等经营形式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微商、淘宝、京东、美团等网络交易模式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机制不健全,移送案件不畅。一些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监管人员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移送材料掌握不到位,不能对非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开展示范创建,提高工作标准。深入推进“双安双创”,整体提升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适时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规范、引导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参加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提升全系统监管工作水平。推进基层所规范化建设,创建率达到100%,2018年全市创建20家以上省级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示范街(单位、门店)覆盖面,打造一批硬件达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示范创建“升级版”。充分发挥“诚信企业”“明厨亮灶”餐饮服务示范点、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放心超市、管理规范药店(房)等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食品药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切实通过示范创建提升监管水平,达到食品药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产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强化部门间的衔接和配合,按照职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要求,逐项划清监管分工和要求,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监管效率,不断加大对种植、养殖源头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多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深化综合整治,提升执法震慑力。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日常巡查抽检和稽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和周边小吃摊点的监管整治,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夜市、小吃摊点、无证食品加工小作坊、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问题。要积极探索农村食品药品、群体性聚餐、村级卫生室联合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模式,重点监管整治城乡接合部、农村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结合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检监测、舆情监测、网格上报、外地协查等信息,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切实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稽查办案数量和质量的提高,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和震慑强度。
加强监督抽检,提高风险监测精准性。加大监督抽检经费和人力投入,积极主动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隐患,实现风险防控由事中向事前的转变。要突出重点问题,实施重点跟踪,将市场需求量大、风险度高、安全隐患多、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作为抽检监测的重点,对问题多发、易发区域和行业加强跟踪抽检监测。要突出重点环节,提高抽检效率,抓住关键环节,适当将抽检监测的对象向更容易发现问题的食品药品产业链后端倾斜,放大抽检监测的效益。要突出结果公布,引领群防共治,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形成发现问题隐患的合力,提高抽检监测的成效。在核查处置上坚持迅速高效,及时有效化解风险,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强化保障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加强与编制、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争取更多的考录指标,同时要强化学历、专业背景的把控,壮大食品药品专职监管队伍,督促各级政府按编制足额配备人员。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讲授食品药品监管新技术和市场新动态,有计划地组织监管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特别要加强对稽查办案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加大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投入,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费预算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学习借鉴卫生等部门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做法,要求地方政府给予房屋、配套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有效解决基层站所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困难。
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加强食品药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退出机制,全面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加强与公、检、法沟通协调,推行联合办案、联合执法工作模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切实解决案件移送不顺等问题。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监管氛围。要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微信等多种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市、县(区)电视台开辟食品药品监管宣传专栏,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热点问题,做好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及查处进展情况,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分期分批对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集中轮训,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作者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主要成效
1.监督管理体制日趋完善
2.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健全
3.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4.监管工作措施不断强化
5.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高
6.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