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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暖人心 司法柔情促和谐
夫妻矛盾升级 丈夫奇葩报复
保护家暴受害人 法院作出保护令
闪婚埋下隐患 分手求退彩礼
多年夫妻相守 患病更应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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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暖人心 司法柔情促和谐
——市中级法院扎实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综述
作者:本报记者 郭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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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3日,市委书记王小平到“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指导工作。 郑 军 摄
  2016年4月21日,“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正式成立,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前左一),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共同为工作室揭牌。 郑 军 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保证了家庭的和睦,才能成就社会的和谐。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抚养、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频发,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市中级法院启动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从组建专业团队、出台审判制度到完善审判设施,从法院到社区、居委会,不断探索解决家事纠纷的新路径,家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亮点纷呈、成效凸显。

  2016年4月21日,“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在市中级法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省法院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家事审判团队。

  2017年4月23日,山阳区艺新街道成丰路社区“李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和“冬香好妈妈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迈出了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向诉前和诉外延伸,深入群众、扎根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一步。

  “李云霞家事审判工作室”“杜洁家事审判工作室”“冯爱萍家事审判工作室”“杨华家事审判工作室”“姚红霞家事审判工作室”等一大批以优秀法官名字命名的家事审判工作室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如今,我市的家事审判工作已经落地生根,走进千家万户,化解了大量家庭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组建专业团队

  实现审判队伍精英化

  2016年,市中级法院结合焦作实际,出台了《全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6年4月21日,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李玉香名字命名的“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以此引领和推动全市10个基层法院全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

  “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家庭析产、收养关系、亲子关系、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侵犯未成年人教育成长权利、家庭成员之间债务等10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在该工作室,法庭用“圆桌式”布置,代替了高高在上的审判台,“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称谓取代了冷冰冰的原告、被告等法律称谓,“家庭式”审判庭、“拉家常式”调解,让家事审判显得与众不同。

  两年来,通过先进典型的导向、凝聚、激励和辐射,10个基层法院以“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为引领,全部组建了以各自法院优秀法官名字命名的家事审判工作室,挑选员额法官中政治过硬、思想品德好、热心和善于做家事调解工作的法官特别是女法官担任主审法官,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出台审判制度

  实现办案方式规范化

  制度是规范办案的保障。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制度的建立,相继出台了《关于对基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深入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意见》《关于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实施安全保护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成为指导全市法院改革的行动指南,初步形成了富有焦作特色的家事改革制度机制体系。

  今年3月16日,市中级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宽了家事矛盾纠纷的解决渠道,以便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纠纷。

  为推动家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市中级法院引入心理咨询师疏导机制,建立心理咨询室,每周定期开放,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的负面情绪,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家庭关系,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回归理性诉讼。“该机制为家事审判工作注入了活力,让当事人直观地感受司法的人性化和阳光化,重塑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该院家事审判庭庭长李玉香说。

  引入离婚证明书制度。“通过法院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只能使用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离婚事实。”李玉香说,当双方当事人办理户口变更、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就需要提供厚厚的法律文书,十分不方便。为此,市中级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设计印制了离婚证明书,对于调解离婚的案件,法官将离婚证明书与法律调解文书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法官在宣判时会告知当事人,可在判决生效后到法院领取离婚证明书。

  引入财产申报制度。由当事人在起诉时填写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表,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财产状况。同时,填写家事诉讼诚信保证书,明确未如实申报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在财产分割中承担的不利后果,有效防范转移共同财产、逃避债务承担、虚构债权债务及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等虚假诉讼行为,全面构建家事诉讼诚信秩序。

  引入冷静期制度。“对于那些我们认为达不到感情确实破裂标准的危机婚姻,我们会视情况给予3个月到半年不等的冷静期限,以防止冲动离婚。”李玉香告诉记者,冷静期内,法院会通过回访、提供心理咨询、委托社会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弥补裂痕,降低因冲动作出离婚选择的概率。冷静期制度可以让想离婚的当事人冷静下来,更加理性地思考离婚这件大事,作出正确的决定。2017年8月,温县法院为一对“90后”夫妇出具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夫妻双方2个月的冷静期,促使双方当事人理性对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还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家事诉讼诚信保证书、家事审判问卷调查表等制度,便于家事法官制定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夯实软硬件设施

  实现审判氛围温馨化

  全市法院注重家事审判氛围温馨化的营造,不断加强审判硬件设施和柔性化建设的完善。其中,解放区、温县、马村区等不少法院引入色彩理论,高标准建立了新型家事审判区、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单面镜家事观察室暨保护儿童权益探视中心等专业化配套设施,以“和”为主旋律,凸显了浓厚的家庭调和氛围,降低了当事人的负面情绪。

  各法院家事审判机构均建立了心理咨询团队,利用专业化手段,加强个性化心理辅导,通过当事人自我反思和心理专家引导相结合,引发当事人内心回归平静,理性对待问题,消除情绪负能量。

  同时,全面设立家事调解委员会,由法官负责指导工作,由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大学教师、妇联工作者、志愿者及相关调解组织的调解员负责日常工作,通过跨部门、多部门力量整合,延伸家事司法触角,有效化解家事纠纷。

  突出关口前移

  实现在基层化解纠纷

  通过走访调研,该院发现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就必须关口前移,对家事纠纷抓早抓小,化解在基层。

  2017年4月23日,该院在山阳区艺新街道成丰路社区建立了“李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和“冬香好妈妈工作站”,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与妇联、民政、人民调解等部门联系,主动对家事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工作室(站)运行一年多来,共诉外化解各类家事纠纷344件,实现了家事矛盾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延伸了审判职能,开启了在诉前、诉外解决家事纠纷和涉家事民生问题的新思路、新渠道。

  专职调解员在家事专业法官指导和法律框架下,灵活运用“李玉香家事调解10法”、亲属会议和家事调查员等制度,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调解形式,解决了家事纠纷,化解了家庭矛盾。

  同时,通过在基层的宣传教育、咨询引导,实现了家事纠纷社会调解的关口前移,预防和减少了家事纠纷的发生。家事调解的专业化、规范化、多元化,进一步提升了化解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妥善地化解了大量家事纠纷。

  今年4月15日前,全市法院纷纷结合当地实际,全面组建了各辖区的家事调解工作室(站),并将在年内逐步实现对各乡镇街道的全覆盖。

  “全市法院要加强对新设各辖区家事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站点的领导和指导,加大财力和智力投入力度,开展好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家事调解工作,实现家事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在全市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会上要求。

  两年来,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硕果累累,共开展巡回审判1085场,回访帮教351人次,让群众享受了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性、人文关怀和组织保护;共受理家事案件9328件,审结9274件,其中调撤6612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对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26名妇女和9名儿童采取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妇女儿童远离家庭暴力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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