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教育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教育局出台八项措施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关注2018年招教工作 这些新政策需要了解
用专业素养引领幼儿快乐成长
河南理工大学在低维光电功能材料研究领域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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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市教育局出台八项措施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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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徐金华 实习生刘璐)阳光招生、惠民招生是眼下群众关注的热门话题。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市教育局出台八项措施,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关键词:严守招生纪律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市教育局党组带头,局机关跟进,坚决做到招生期间不向学校打招呼、说人情,不介绍关系生,带头抵制“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关键词:严格招生政策

  今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90分,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60分。严禁普通高中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提前入校就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上学年已报志愿并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复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单独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违规向外地市输送学生。

  关键词:强化招生服务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电话,依据政策准确发布招生信息。实行首问负责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做好政策解释解读工作,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切实做到“一改善两提高”,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关键词:规范收费行为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普通高中严禁擅自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以保证金、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向学生违规收取费用。

  关键词:严禁有偿招生

  严禁生源学校与招生学校权钱交易或借招生谋取私利、买卖生源;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人员以介绍、拉拢生源牟利等违规活动;严禁招生学校宴请生源学校相关人员或赠送钱物和有价证券。

  关键词:严禁泄露信息

  严禁任何学校、培训机构、招生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违规组织招生考试、提供考生信息、考生家长信息及学校保密信息,如有谋利益、收好处、送人情、拉关系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关键词:严禁违规录取

  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录取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及时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并依规查处相关责任人。

  关键词:严肃责任追究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为便于群众咨询和监督,市教育局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电话为:义务教育招生2992821、普通高中招生2992819、普通中专招生2780818、中职学校招生2992835,监督举报电话为:2992966。

  市教育局在出台措施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的同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全力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所在地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安置,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入学,并享受和当地孩子一样的待遇;进一步落实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让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确保教育公平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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