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目前,高温天气已经到来,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将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更大影响。为顺利推进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日前,市环境攻坚办制订了《焦作市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确保全面完成我市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任务,持续增加全市优良天数。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餐饮门店、汽车维修企业深入排查工作;完成制药、农药、煤化工、橡胶制品等化工企业VOCs治理任务;完成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工业涂装、汽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深度治理任务;完成餐饮单位油烟治理任务。
《方案》明确,5月23日至6月10日为深入排查阶段,各县(市)区将在前一阶段全市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深入排查,做到排查活动不留死角、无盲区。其中,餐饮油烟排查以机关食堂、学校、企事业单位为重点。6月11日至7月31日前为集中整治阶段。其中,针对化工企业,在7月底前完成制药、农药、煤化工、橡胶制品等企业的VOCs治理。针对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工业涂装、汽修行业,在6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深度治理任务,进一步完善治理设施,提高排放水平,严格达到有关排放标准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工业涂装及汽修业禁止露天喷漆,喷涂间应设置挥发性有机物高效处理设施,并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针对餐饮行业,重点开展餐饮油烟单位整治和住宅小区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工作。8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提升阶段,在8月底前,各县(市)区对辖区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整治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并依据整治要求和整治标准,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单位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
《方案》指出,在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中,对于工业企业,主要检查是否手续齐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车间是否密闭,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专用电表是否安装、正常使用,工业涂装企业是否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及是否建立、保存台账;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是否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是否及时收集处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对于汽修行业,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露天喷涂行为,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专用电表是否安装、正常使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是否有维修保养记录、活性炭更换记录和设备运行台账。对于餐饮行业,主要检查工商、环保、卫生等手续是否齐全,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是否设置集气罩,是否设置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是否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和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建立维护保养台账,专用电表是否安装、正常使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
据悉,市环境攻坚办已将此次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纳入月考核,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市)区,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于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将组织媒体进行曝光,并采访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于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市政府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