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近日,市工商局出台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进一步强化公益广告监管,规范公益广告内容,严厉打击以公益广告名义违法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
据了解,为规范公益广告发布行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中的积极作用,市工商局对以下三项内容进行重点监管。
一、加强公益广告导向管理。强化公益广告监管,对价值导向不正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格调不高的公益广告进行整治和规范。
二、严厉打击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对违反《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督促媒体公益广告的制作发布。指导有关媒体和社会媒介按照《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刊播公益广告,对广告媒介单位发布公益广告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定期公布公益广告发布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对媒体不按规定要求发布公益广告或发布公益广告条次、时长不达标,时段和版面不合规的行为予以纠正。
方案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公益广告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强化推进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公益广告、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国家《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整治,齐抓共管,共同维护良好的公益广告发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