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0月24日焦作第二次解放,焦作煤矿重获新生。从此,焦作煤矿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闪烁在中原大地上。
1949年9月4日中央燃料工业处决定,将焦作煤矿划归华北煤矿管理总局领导,并改为焦作矿务局,办公地点在王封矿,下辖一对矿井、一个机修厂(焦作神华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前身),局长管云,副局长程立夫、钱初航。机关设置:工程科(下设采煤股、机电股、保安股、土木股)、经理科(下设会计股、审计股、营业股、选煤股、材料股)和办公室(下设资料股、人事股、文印股、总务股、医院及职工子弟学校)。
焦作煤矿北依太行山,东至修武县、辉县,南至武陟县,西达博爱县,东西长65公里,南北宽20公里,矿区总面积为1300平方公里,含煤面积97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0.49%。
焦作煤矿成煤时代为石炭系、二叠系,主要可采煤层为3层,大煤平均厚度5~6米,开采条件较好。煤种均为低硫、低灰粉、高发热量的优质无烟煤,储量为86.85亿吨,其中焦作矿务局井田管辖储量为85.10亿吨,探明储量40.74亿吨,保有储量30.45亿吨。
焦作煤矿有着悠久的开采历史。《山陶经》的《五藏山经》中指出,在战国时期(公元前475~221年),有“贲闻之山(指焦作一带),其上多苍玉,其中黄垩多涅石”的记载。唐末宋初,焦作煤炭已成为手工作坊的上等燃料。元朝国子监祭酒许衡告老还乡时,看到焦作李封村煤窑很多,采煤业兴旺发达,说经营煤矿是“卧牛之地,日进斗金”,说明当时采煤业已相当普遍。明朝,焦作煤炭的开采已具有一定的规模。清朝,焦作的小煤窑已是星罗棋布,由于长期封建统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使我国的煤炭生产长期停留在手工业开发的落后阶段。
历经英、日长达40余年的狂夺鲸吞,饱尝战祸,焦作煤田遭到严重破坏。焦作矿区战壕纵横、碉堡林立,蒿草遍地、千疮百孔,仅有的一对矿井中,王封矿巷道长度不足500米,倾斜巷道长度不足200米;李封矿巷道倒塌严重,生产难以为继。新中国成立后,焦作矿务局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克服一切困难,对矿山进行恢复和改造。经过广大职工的努力,在短时间内,矿井生产迅速恢复,同时改进了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改进了采煤方法,采用了现代化采煤技术设备。到1949年年底,王封、李封两个矿井年产原煤59.78万吨,是国民党统治时期年产量的4倍,有力支援了解放区的经济建设和解放全中国的军事斗争。
1950年10月中旬,焦作矿务局机关由王封矿迁至新华北街。1952年1月,焦作矿务局党委成立,第一任书记由程立夫担任。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焦作矿工面对恶劣的井下生产环境,没有墨守成规,而是大胆引进和学习新的技术,善于总结经验,大幅度提升生产率,多次创造和刷新了煤炭生产的全国纪录,为新中国煤炭工业的技术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焦作煤矿的第一位全国劳动模范刘九学,总结出“班前布置、班后检查”“安全计划化、安全群众化、安全纪律化、安全制度化”以及“四员”(放炮员、保安员、通风员、检查员)“一岗”(监督岗)群众安全组织等经验,连续17个月无轻重工伤和死亡事故。刘九学采煤队还创造了12年安全生产无重伤和死亡事故的纪录,成为全国煤炭工业战线的一面旗帜,当时的百万吨死亡率降到1.5人,安全生产位居全国第一。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大会上,焦作矿务局被授予一块毛主席镀金半身像匾和一面“全国安全生产第一”的红旗,全体职工每人奖工作服(礼服)一套,极大地推动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焦作矿务局积极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新矿区开发,派出了大量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参与其中。建局以来,先后支援鹤壁矿务局一矿的新井建设;派出1300余人到西安铁路局和西北工程局支援那里的工作;先后派出1183人到贵州六枝煤矿及湖南、广东参加煤矿建设……
在“一五”期间,国家对焦作煤矿的基本建设投资7393.3万元,中马村矿、小马村矿、朱村矿相继建矿,焦西矿投产,原煤年产量达到248.9万吨;“二五”期间,冯营矿、演马庄矿、韩王矿相继投产,新建了韩王井、田门、塔掌等6个斜井和常口、民有等29个小煤窑,年产量最高达695.2万吨。
(根据史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