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记者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工作启动,相关文件已通过公积金网站、微信、报纸等渠道进行发布,请相关单位和自由缴存职工尽快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和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基数、比例调整业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度调整一次,调整时间截至今年9月底。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市结合实际,对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作了调整:
提高了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48元/月)的3倍,即12744元,比去年增加121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58元,比去年增加292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当地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沁阳、孟州为1720元,比去年增加12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72元,比去年增加12元。修武、武陟、博爱、温县为1570元,比去年增加12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58元,比去年增加12元。
此外,自主缴存者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2744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58元;月缴存基数最低为4248元,比去年增加40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424元,比去年增加40元。务工农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2744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58元;月缴存基数最低为3611元,比去年增加345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62元,比去年增加36元。缴存比例幅度不变,仍为5%~12%,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高于12%。
据悉,各单位可自带U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拷贝本单位基础数据,并报送2018年7月份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焦作市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为了方便办理业务,单位经办人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基数调整,已经开通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还未开通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的,先申请Ukey再办理。
申请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Ukey方法如下:
1.填写信息采集表和数字证书申请表(可到中心网站下载)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上述两个表格,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Ukey。
3.通过Ukey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基数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据实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不得弄虚作假或简单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的缴存基数。要认真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如有不全或信息错误,请及时更正。
另外,如需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填写焦作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2份,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工会印章。
2.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1份。
3.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书面报告1份,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4.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降低比例缴存的决议1份,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同级或上级工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