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温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15
反映情况:焦作市温县叶村乡(岳村乡)西边有一家恒顺红砖厂,生产中排放的废气导致诉求人家庄稼地受损。
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焦作市协调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核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属实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属实情况进行再次分析研判核实,最后,核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九批(D410000201806100015)信访举报件举报问题属实。
经实地调查,该举报件部分属实。温县恒顺新型建材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废气,该厂环评手续齐全,并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相关环保治理设施,已于2016年10月14日建成大气排放自动监控基站并投入试运行,2016年12月6日正式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运行,2016年12月20日通过焦作市环保局验收(焦环自控〔2016〕111号)。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6月3日,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的要求,该厂实行错峰生产处于停产状态;在此期间,该厂对其烟尘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6月4日开始正常生产。经调取县自动监控中心对该厂污染因子实时排放的各项数据,未发现废气超标排放行为。同时,县环境监察大队结合岳村街道办事处、祥云镇政府、西坡村和北贾村两委对该厂周边农田进行了实地勘察,未发现庄稼受损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温县将严格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