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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5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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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2批)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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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温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72

  反映情况:焦作市温县黄庄镇前崔庄村西温县温鑫造纸厂,工业废物填埋到村第1组21亩地里,工业废水没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村1组蓄水池里。去年环保大督查检查不了了之,没有结果。要求检查时把21亩地挖开,地下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收到《焦作市协调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核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属实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属实情况进行再次分析研判核实,最后,核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二批(D410000201806110072)信访举报件举报问题属实。

  1.关于反映温鑫造纸业厂,工业废物填埋到村第1组21亩地里,工业废水没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到村1组蓄水池里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人反映的21亩地及蓄水池是2003年焦作市三鑫纸业有限公司环保废水治理所建的厌氧池。该工程由河南省环境科研所贾随堂工程师设计施工,池南北长47米,东西宽297.3米,共20.6亩坑洼地,砖混结构,现该公司已不存在,池内沉积物是该厌氧池原存废水自然蒸发沉淀后留下的污泥、纸浆,并非填埋所致。2010年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在制浆过程中采用循环利用,减少废水产生量、COD总量的方式,不使用该厌氧池,该池弃用至今。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废水直排现象。2017年1月,前崔庄一组与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还耕合同,还耕期为2017年元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关于反映去年环保大督查检查不了了之,没有结果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7年全省环保大宣传大检查期间,省环保大宣传大检查第八组第五小组交办“关于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废水污染和固体废物到处倾倒”的问题。我县环保局立即对该案件进行了调查,调查时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于2017年7月27日将该举报件调查情况上报至省环保大宣传大检查第八组第五小组。不存在环保大督查检查不了了之,没有结果的问题。

  3.关于要求检查时把21亩地挖开,地下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16日17时50分,温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农林局、国土局、环保局、黄庄镇政府等单位,结合前崔庄村委干部及村民代表,对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厂南弃用的厌氧池(20.6亩)部分点位进行了现场开挖核查,县农林局现场对池内4.2米深度的土壤进行了样品采集。样品已送到第三方(焦作市和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检测期限预计30个工作日。

  根据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8月16日和2018年4月23日提供资料显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8月10日和2018年4月13日分别对前崔庄村村委会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水样采集和分析,各检测22项指标。根照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所检水样锰、铜、铅、铁、砷、镉等重金属不超标,超标项目为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等,这些超标项目是地下水自身携带,非污染物指标,所检的氯化物等理化超标项目,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举报人反映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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