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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8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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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8批)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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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66

  反映情况:焦作市高新区住郭庄错对面,有一家工地渣土车带泥上路,道路扬尘很大。该工地渣土车全是国三车,违反了国三车不让上路的规定。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渣土车带泥上路,道路扬尘很大”属实;其他举报不属实。

  情况调查:

  “焦作市高新区住郭庄错对面,有一家工地渣土车带泥上路,道路扬尘很大。”

  经查:焦作市高新区住郭庄周边无建筑施工工地,举报中所描述的现场位于丰收路住郭村段路南,长约50米,宽35米,分别为住郭庄村村民武战伟、武利明、苗全海的“人口地”,其自称:土地处于道路下方,地势低,大雨后积水无法耕作,所以拉土垫高。由于其拉土、垫土,造成渣土车带泥上路,道路扬尘很大。因此举报渣土车带泥上路,道路扬尘很大属实,其他描述不实。给该处运送的土来自建筑工地挖出的土方,

  “该工地渣土车全是国三车,违反了国三车不让上路的规定。”

  经了解,目前国三车辆不允许进入市区范围,并未规定不允许上路,该处也位于城区道路管理范围外(限高站外)。目前查到的曾在该处卸土的车辆均为在是渣土办备案的正规渣土车。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18日上午8点30分,主管副主任申晓东带领高新区攻坚办、环保、城管、街道、公安等部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文苑街道办事处对现场的黄土裸露进行覆盖,城管部门派出2台大型洗扫车对道路路面进行洗扫,于当日11点30分全部落实到位。

  2、文苑街道办事处、环保、公安联合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3、将本次交办件通报市城管局渣土办加强对渣土车的管理。

  4、将本次交办件通报修武县公路局。请他们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其管辖的丰收路段沿线巡查管理。

  5、对住郭庄村三位村民批评教育,不得再私自拉土、垫土,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温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24

  反映情况:焦作市温县黄庄镇前崔庄村温鑫纸业有限公司,老板叫尚新明,无环评手续。该公司2017年在河南省新悦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做了假的环境评估报告。占用前崔庄村第一小组耕地21亩(耕地内有机井)修建排污池,将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污水直排入池子里污染地下水。送到监测机构监测的 地下水,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数据均超标。温县政府包庇该厂。尚新明的父亲尚玉虎是原前崔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投诉人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至今无人管理。该企业是环保重点监控企业。温县环保局不作为,对该公司只是下达了处决书,罚了款并没有现场检查,6月16日温县环保局想要破坏证据填埋机井被村民阻止了。投诉人希望中央督察组亲自到现场调查,不希望温县环保局去现场检查。

  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焦作市协调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核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属实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属实情况进行再次分析研判核实,最后,核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八批(DD410000201806170024)信访举报件举报问题属实。

  1.关于焦作市温县黄庄镇前崔庄村温鑫纸业有限公司,老板叫尚新明,无环评手续。该公司2017年在河南省新悦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做了假的环境评估报告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6年,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焦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焦环委〔2016〕11号)相关文件要求,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纸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1月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通过温县清理整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温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2.关于占用前崔庄村第一小组耕地21亩(耕地内有机井)修建排污池,将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污水直排入池子里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前身是焦作市三鑫纸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常红军,工商注册号为4108251000052)与温县民兴纸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家福,工商注册号为410825000015330)。举报人反映的21亩排污池是2003年焦作市三鑫纸业有限公司治理废水所建的厌氧池,该厌氧池2003年至2009年由焦作市三鑫纸业有限公司与温县民兴纸业有限公司使用,现焦作市三鑫纸业有限公司与温县民兴纸业有限公司已不存在,该厌氧池自2009年弃用至今。2010年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在制浆过程中采用循环利用方式,减少废水产生量和COD总量,未使用该厌氧池。同时,经县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未发现温鑫纸业有限公司有废水直排现象。

  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8月10日、2018年4月13日、2018年6月11日分别对前崔庄村村委会饮用水出厂水、末梢水和后崔庄村末梢水进行了水样采集和分析,各检测22项指标。根照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所检水样锰、铜、铅、铁、砷、镉等重金属不超标,超标项目为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等,这些超标项目是地下水自身携带,非污染物指标,所检的氯化物等理化超标项目,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送到监测机构监测的地下水,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数据均超标,温县政府包庇该厂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前崔庄村书记吉春发联系,于2017年8月10日在村干部赵三发陪同下,按照采集水样要求,分别在村委会和村北崔桂兰家采集出厂水和末梢水各1份,8月15日检测完毕。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化验结果分析报告,并参照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所检水样超标项目为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等,这些超标项目是地下水自身携带,非污染物指标。经相关文献资料描述,所检的氯化物等理化超标项目,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关于尚新明的父亲尚玉虎是原前崔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投诉人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至今无人管理。该企业是环保重点监控企业,温县环保局不作为,对该公司只是下达了处决书,罚了款并没有现场检查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尚新明的父亲尚玉虎曾任前崔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长期以来,县环保部门一直将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做为重点排水企业实施环境监管,并结合“双随机”等监管方式对其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县环保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于2016年1月11日、2017年5月5日分别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处罚均已执行到位。综上,不存在县环保部门不作为问题。

  5.关于6月16日温县环保局想要破坏证据填埋机井被村民阻止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应前崔庄村村民请求,2018年6月16日17时50分,县政府组织公安局、农林局、国土局、环保局、黄庄镇政府、前崔庄村委会及村民代表,联合对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南弃用的厌氧池内废弃水井,进行现场寻找开挖。开挖后发现废弃水井口被混凝土封堵,管内有砖块等物料填充。因在开挖过程中对水井周边防渗层造成破坏,为避免周边土壤因雨水冲洗影响地下水水质,经现场指挥人员研究,决定对井口周边进行防渗处理后回填。回填过程中遭到前崔庄村部分村民阻挡,回填措施未能实施。

  处理及整改情况:

  1.要求黄庄镇政府切实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避免群众再次产生误会。

  2.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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