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原玉红、郑军)开通微信号,法官当群主。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沁阳市法院要求每一名执行法官都要建立微信群,把未结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拉进群中,通过工作群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人人建群 提高执行效率
沁阳市法院要求所有执行法官人人建微信群,自己当群主,将案件双方当事人拉进群。法官及时在群里发通知、送公告,讲政策、释法律,进行电子送达,及时回复当事人的咨询、疑问,定期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该院还通过微信群推送工作动态、最新战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典型案例,动员当事人通过自己的朋友圈推送转发,用最短的时间获得最广泛、最直接的宣传效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今年5月份,沁阳市法院在处理一起执行案时遇到了难题,申请人王某长年在温州工作不便回来,被执行人买某患脑血栓致半身不遂。于是,执行法官就利用微信群开展工作。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买某到庭后,又通过微信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并把被执行人当前的身体状况通过微信视频发给申请人。申请人王某看到被执行人的身体状况后,同意让被执行人每月偿还300元的和解执行。被执行人签字后,执行法官将执行协议拍照,通过微信传送给申请人,申请人打印签字后又传给执行法官,案件得到顺利解决。
强化联系 破解“人难找”问题
被执行人联系不上、沟通不畅是执行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情况。针对被执行人不接电话、在外打工、故意躲避等“人难找”的突出问题,沁阳市法院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留言和留联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难找问题。一方面申请人利用微信与办案法官保持实时联络,及时提供被执行人最新下落线索,协助执行;另一方面执行法官通过微信群留言释法,讲明利害,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及时到案,配合工作。
在执行严某与郜某的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两年来一直在外地打工不回家。今年4月份,申请人了解到了被执行人的手机号,并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执行法官加了被执行人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将执行通知书告知被执行人,还对其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日前,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严,主动将9000元的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事后,执行干警都非常感慨:真没想到,两年未见过被执行人的案件,通过微信竟能将其执结。
阳光透明 主动接受监督
现在,加入沁阳市法院执行法官微信工作群的已有300余人,其中有申请人、被执行人,也有当事双方的直系亲属或代理人。
今年全市执行攻坚“百日会战”开始后,沁阳市法院每个执行法官每天都将自己与执行有关的情况,通过照片、视频和文字等形式发到微信群,做到工作实时直播、全程留痕,不仅能让申请人了解自己的案件进展情况,还宣传了执行干警们的艰辛和付出,从而取得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主动接受监督,促使办案法官规范执行,提升办案水平。今年6月初,沁阳市法院向社会曝光了一批“老赖”,执行法官将“老赖”的照片发到工作群。一名申请人发现被曝光的“老赖”中有自己的亲戚刘某,便主动联系刘某,告知其当前的执行形势。几天后,刘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4万余元的欠款。
小小微信群,撬动大执行。今年年初以来,沁阳市法院执行法官利用微信工作群已联系被执行人500余人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执行结案130余件,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