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军)“今年下半年开始,各基层法院所有对外委托案件必须到中级法院登记备案,加盖公章后方能委托。要严把对外委托的各个环节,坚决杜绝独立办案!”2018年7月11日下午,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在解放区法院召开,多项改革措施出台,“阳光操作”“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强化监督”成为关键词。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官司的输赢关键在于证据,司法鉴定结论就是关键的法定证据。司法鉴定质量是司法鉴定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认定,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而法院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负责统一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严格对外委托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在通报个别基层法院对外委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市中级法院司法技术处主任刘春润要求全市法院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带头改进。
“为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中级法院从‘严、紧、深、细’四个方面入手,出台多项举措,全面加强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的流程规范、程序规范,力促该项工作实现质的飞跃。”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谢华海就如何改进提升对外委托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抓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各基层法院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人员管理和制度管理,以制度公开促进整改。全市法院7月底前要将对外委托备选机构名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全部上墙;所有工作必须“全程留痕”,并做到“一案一盘一图片”,以程序公开取信于民,让双方当事人看得见公正,实行“阳光操作”,实现对外委托工作全方位流程公开。
抓程序,严格“全程留痕”。严格执行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有关工作规定,做到选择笔录规范、图片影像资料清晰、卷宗材料齐全有图有真相。解放区法院这方面的工作很规范,各基层法院要参照、借鉴、学习。
抓廉政,强化内部监管。下半年开始,全市法院所有对外委托案件必须到中级法院备案登记,加盖公章后方能委托。各法院每季度上报对外案件统计表,分别报送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经技术室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基层法院印章。市中级法院将监督管理对外委托案件,同时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监控、分析和研判,对发现的违规现象及时监督提出改正。
抓人员,规范工作细节。全市法院要严格规范委托程序,注重委托各个环节,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独立办案。所有案件要保存完整资料留存档案,然后定期归档。
抓检查,做好事中事后管理。市中级法院技术处将重点做好全市法院对外委托案件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基层法院对外委托案件情况。
抓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市中级法院下半年将定期举办专题业务讲座,答疑解惑,提高司法技术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