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近日,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兵作为入额检察官,以公诉人身份对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与被害人的近亲属参与了旁听。
2017年12月,被告人王某与杨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致使杨某双侧鼻骨、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杜兵作为该案的承办人,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并到看守所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复核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完善了证据链条,并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以及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为案件严格公正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杜兵围绕案件事实在法庭调查中有针对性地展开了详细讯问,同时就本案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发表了公诉意见。庭审指控犯罪准确全面,说理透彻清晰,为公诉人出庭作出示范。庭审结束后,被告与原告愿意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