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一小区两位业主一口气买下小区地下停车场的327个车位,引起其他居民不满。这两位业主在产权还未明确的情况下,即着手在327个车位上安装地锁,被人质疑为霸占车位。这两位业主表示,他们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商业机密,不会公开。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芳心云天:小区车位被“包场”,“地下交易”不漂亮;商业机密有猫腻,岂容侵权太张狂!
@常少杰1:垄断车位有猫腻,出租倒卖获“黑利”;物业弄权业主惨,法规岂可当儿戏。
@心雨zyh:小区停车位是用来停车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两位业主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广大业主要联合起来积极维权;有关部门也不可袖手旁观,要依法惩处相关负责人,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偶然沉默:正常情况下,小区停车位应该是开发商卖给这两位业主的,此事或许与物业公司无关。
@提恩畅:开发商将327个停车位一次性“打包”卖给个别业主,显然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相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需要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南蛮小王爷125:小区停车位不是电影院座位,任何人不能说“包场”就“包场”,这样的行为不是商业机密而是商业垄断,相关负责人必须给广大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
@zjtlove:社会在发展,城市在扩大,机动车保有量日益增加,停车难已经成了一个社会性课题。小区停车位是居民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开发商在售楼时承诺修建足够数量的停车位,消费者才乐意在此买房,如果开发商将停车位“打包”出售或随意涨价,就是侵犯了广大业主的权益,有消费欺诈之嫌。
@水晶小草:停车位作为房子的配套设施,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它不是用来赚钱的工具,开发商将327个停车位一次性“打包”卖给个别业主,明显有炒停车位赚钱的嫌疑,已经侵犯了广大业主的权益。开发商只顾自己赚钱而无视业主权益,难道以后就不再开发新楼盘吗?难道就不怕砸了自己公司的招牌吗?
@益昌人:小区停车位是公共资源,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把停车位卖给少数人,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涉嫌垄断公共资源,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必须及时改正。
@细数青山望蓬莱:有钱就可以垄断停车位这种公共资源吗?有钱就可以无视其他业主的存在吗?是谁在放任这种霸道的行为?公众需要了解真相!
@Mr_油先生:这或许是开发商“左手倒右手的把戏”!
【下期话题】
“语音轰炸”
《焦作晚报》近日报道,如今,语音消息已被视为老年人的专利;经常发语音消息的年轻人,则被认为大多是销售人员和司机。《华尔街日报》记者在社交媒体上询问网友是否使用微信语音时,大多数人表示不喜欢,听语音消息比看信息需要花费更长时间且需要相对安静的环境。对许多中国人而言,语音消息被视为一种入侵,他们根本不愿意接收语音消息,认为喜欢发语音消息的人自私、没文化、年纪大。有人在微博上发起了关于“你喜欢语音还是打字”的调查,结果超过70%的网友选择“打字”。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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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聂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