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近日,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申诉人芦某对一起危险驾驶罪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
2018年4月,被告人王某因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王某的妻子芦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于5月3日向中站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控告申诉科受理该案后,快速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复查,有针对性地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按照程序,首先宣读会场纪律、告知权利义务。随后,申诉人芦某陈述案件事实,认为法院判决过重、同案不同判、罚金过高,并举例说明申诉理由和依据。针对这些问题,复查案件承办人出示相关证据和材料,将审查认定的结果公开答复申诉人,及时做好相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工作。
芦某对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对复查结果表示满意。莅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对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做法,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审查,该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进司法规范,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以程序公开促实体公正,既保障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