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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开展清查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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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 年8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工商局 开展清查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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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近日,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清查荧屏声频、网络、校园及周边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确保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

  据了解,这次专项行动,市工商局将对电视、广播、互联网和手机客户端等媒体,以及校园周边、网吧、游艺场所、书店、商超等未成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广告集中清查。

  一是内容格调低下、有伤风化、内容粗俗,以及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宣传不正确价值观的广告。

  二是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行为。

  三是针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含有劝诱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以及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四是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行为。

  五是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教材、教辅材料、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六是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的行为。

  七是滥用成语,违规使用繁体字和国家已废止的异体字和简化字等广告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

  八是违法违规发布的性病治疗、性药品等涉性不良广告。

  九是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为保证整治效果,市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从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暑期广告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使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惩处到位,确保暑期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要加强与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化、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建立健全部门信息交流和联动执法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明确属地责任,强化自查,切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摸清情况,查准线索,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打击治理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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