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做生意亏损,对外欠了债务,任华和王燕夫妻二人协议办理假离婚,约定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债务由男方偿还。双方签了一份离婚协议,“等债务过后再复婚”。然而,复婚的日子到了,王燕却拒绝了。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双方离婚有效,房子车子均归女方所有,女方只需支付4.5万元财产分割费。
说好的假离婚,不成想妻子变卦了,当婚姻上演“变形记”,难免会有人受伤。假离婚不仅让投机者承受了物质损失,也让其承受了精神上的痛苦与伤害。“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失落感与挫败感,何尝不是投机者为自己的轻率和糊涂付出的代价。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这一个概念,假离婚只是民间的一种通俗表达——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一些人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来进行伪装,在别人看得见的台前,夫妻关系已经解体;在别人看不见的幕后,一些夫妻依然“离婚不离家”。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深谙“工具理性”,甚至在熟人面前并不避讳自己假离婚。
对规则缺乏敬畏,对制度缺乏认同,千方百计地寻找机会钻空子;在一个热衷于“变通”的社会里,一些人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对婚姻制度进行了自说自话的“变通”。当婚姻制度被过多的功利与算计侵蚀,操作上并不困难的假离婚,便成为一种利益变现的手段。
不论是“被高回报所骗”,还是“被暖男骗财”,抑或“假离婚人财两空”,一些人之所以被他人蒙蔽、欺骗,并非别人的伪装术有多么高明,而是根源于自己精神世界存在“软肋”。看不见或者找不到“前门”的他们,总是渴望另辟蹊径“开后门”走捷径,最终让别人有机可乘。
一个成熟的社会,必然是一个规则得到敬畏、制度得到认同的社会,即使有所谓的捷径与空子,老百姓也不愿意投机取巧。婚姻不仅是纸张上的契约,更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建构,当底线一步步失守,一些人看似得到了便宜,实际上却进入了危险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