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家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制片公司发出《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风气的联合声明》,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共同抵制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声明对明星片酬给出了具体的限定价格,艺人单集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常睿平:抑制“天价”片酬,就能省出更多资金用于剧本创作,让制片人有资金推出精品力作,满足广大群众的审美需要。
@常少杰1:抑制“天价”片酬势在必行!制作一部质量高的影视作品,应当遵循“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原则,而“天价”片酬的背后是明星炒作、虚伪谎言、“阴阳合同”等。六大制片公司发出联合声明,有助于抑制“天价”片酬歪风。同时,影视艺人也应该自律,并和各方一起支持国家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小仵的天空1:六大制片公司发出“抑制明星‘天价’片酬”的联合声明,在影视界乃至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和关注,这说明“天价”片酬现象由来已久、危害很大,相关方早该对此进行整治和规范了!当然,制片公司的联合声明不具有强制性,国家监管部门应该及早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对该现象进行规范和管理。
@王者微小:“天价”片酬助长了影视娱乐圈的歪风邪气,对其他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相关部门早该整治了。但是,抵制“天价”片酬光靠行业自律还不够,国家应该为此立法、加强监管。
@益昌人:抑制“天价”片酬,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用在提高影视剧的综合质量上,是我国影视业发展的方向,我们不能为了放大影视剧的明星效应,就把钱都装进个别艺人的腰包,那样只会饮鸩止渴,最终严重扰乱影视剧市场秩序。
@风景城赏风景:联合声明是影视制片方对“天价”片酬现象发出的一声怒吼,希望工商、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能对此“亮剑”,抓住有利时机,全力打击“天价”片酬乱象。
@秋泉12:我认为,“天价”片酬是“周瑜打黄盖之事”,完全是你情我愿,他人无权多管。“天价”片酬虽可怕,但更可怕的是“阴阳合同”,这才是税务部门和影视制片方抑制“天价”片酬的初衷。其实,真正能拿“天价”片酬的影视明星只是少数人,在影视行业中,这些人就是艺术标杆,他们只要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即使拿“天价”片酬又有何妨?
@zjtlove:“天价”片酬是一种市场行为,抑制手段只能治标而很难治本。我想,解铃还须系铃人,市场的问题最好交给市场解决。
@心雨zyh:影视行业生乱象,“天价”片酬成时尚;不正风气当抑制,按劳分配民心向。
【下期话题】
空空的意见箱
意见箱挂在距大门两米处,箱体蒙着一层灰,锁头已经锈迹斑斑,“肚子”里满是枯黄的树叶还有一条脏毛巾……这是《半月谈》记者近日在杭州某社区大门外看到的场景。当询问往这个意见箱里投送意见、建议多久能得到反馈时,社区工作人员答复“不知道”。许多网友认为,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政务服务平台正逐步代替意见箱的部分功能,意见箱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对于曾经单位、部门工作作风的重要检验标尺,意见箱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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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聂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