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人,其获利的方式无非是两种:投资和投机。投资主要靠才能智慧,而投机除了智慧外,还得需要勇气,因为投机固然利润很大,风险同样也很大。但总有一些勇气可嘉的人无畏于风险。秦朝的大商人吕不韦便属于这样的人。
史学家们多称吕不韦为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其实他本质上就只是个商人。他把自己的全部家产都押在穷困落魄还身为人质的一个叫子楚的人身上,认为他是“奇货可居”,于是进行了一场豪赌。最后他成功了,但也失败了。因此,吕不韦也成为历史上最辉煌也最凄惨、最成功也最失败的投机家。
吕不韦(约前292年-约前235年),是阳翟(今河南禹州)的大商人,他往来各地,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积累起千金的家产。
身为商人的吕不韦,非常关心时局政治。可是作为商人身份在当时又不可能让他参与到政治当中。而机会是靠人去把握的。有一次他到邯郸去做生意,巧遇在赵国当人质的子楚,凭着对时事的了解和商人对机遇特有的敏感,吕不韦一见子楚便认定“子楚就像一件奇货,可以囤积居奇,以待高价售出”。这就是后来成语“奇货可居”的出处。
《战国策·秦策》记载,吕不韦在见到子楚后,回家和自己的父亲进行了这样的一番对话:
吕不韦问父亲:“耕田之利几倍?”
答:“十倍。”
又问:“珠玉之赢几倍?”
“百倍。”
再问:“立国家之主赢几倍?”
“无数。”
既然能获无数的利,这样的买卖就值得一搏。于是吕不韦就开始了对子楚的风险投资。最后还把已经怀上自己骨肉的一个女子送给子楚。子楚继位后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任命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洛阳十万户作为他的食邑。可惜子楚在位仅三年就死了,子楚的儿子即嬴政(实际上就是吕不韦的儿子)继位,尊奉吕不韦为相国,称他为“仲父”。至此,吕不韦的辉煌可以说达到了顶峰。
在担任国相的十二年期间,吕不韦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都颇有建树,为秦国统一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然而正因如此,秦王嬴政才更加不能容他。一是怕他功高盖主,二则怕自己的身份被人知道。所以吕不韦最后不得不喝下毒酒自杀。
作为一个成功的大商人,吕不韦的目标和追求就是为了获取“无数的利”,而达到这一目的手段就是“帮助立一国之主”。最后他的目的算是达到了,可是自己的身家性命也没有了。临死前的吕不韦是否后悔自己当初的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