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市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而这,与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党政齐抓、一岗双责、部门共管以及不断健全领导体系、完善推进机制、加强制度保障、凝聚攻坚合力,使全市上下逐步形成坚强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综合战力所分不开。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确立“创新驱动、开放带动、生态立市”三大战略,把环境污染防治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民生责任和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坚定决心、硬起手腕,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全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土壤污染防治扎实开展,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其中,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今年1~7月份,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实现“两降一升”,PM10浓度、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13.3%,优良天数84天,同比上升2天;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我市4个省控责任目标断面在今年1~6月份累计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连续多年保持100%,并于今年累计获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410万元;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详查工作全面启动,并完成农用地土壤采样,土壤污染监测监管体系也正在加快构建。
健全领导体系是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在工作中,市委、市政府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党政齐抓、一岗双责、部门共管,并坚决担起环境污染攻坚主体责任,成立了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全市攻坚工作。
完善推进机制是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在攻坚战中,市委、市政府坚持紧盯目标,总体部署,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据统计,2016年7月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先后20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42次具体部署环境污染攻坚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60余次深入环保攻坚一线明察暗访、督导工作。这些,都极大地带动了我市各级干部投身环保攻坚主战场的自觉性。同时,我市还建立了市委常委分包县(市)区和副市长分包专项工作的分包机制,强力推进环保工作。
加强制度保障是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强后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等多个文件,细化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市人大坚持源头治理、加强立法管控,制定《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使我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走上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轨道;市政府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6+7”“1+8”“1+9”、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6”、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1+3+9”等制度,使环境污染防治形成了一整套攻坚政策体系。
凝聚攻坚合力是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一环。在实际工作中,市纪委以及市环保、公安、发改、工信、住建、城管、交通、商务、工商、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责、担当奉献,使统筹协调、属地负责、行业管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得以完善,在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同时,各县(市)区积极履行政治责任,狠抓任务落实,使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