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身建设强化职责履行,用机构覆盖畅通纪法衔接,用改革创新延伸监察职能。7月22日至23日,温县召开了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干部到岗大会,举行了驻在部门揭牌仪式及到岗见面会,标志着温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作力量全面到位,全县15个派驻机构全部亮相履新,实现对68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
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一个多月来,温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职,切实发挥了“探头”“前哨”作用。
盯权力边界:防患于未然
“以往派驻纪检组受县纪委和单位党组(党委)双重领导,纪检干部受单位管制,监督的底气、勇气明显不足。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与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成为监督和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干部由县纪委监察委负责选任、管理、考核和奖惩,这些内涵实质的变化,擦亮了‘探头’,让监督更有力、更精准。”温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郑祥瑞说。
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零距离监督优势,破解对综合监督单位情况不明、对干部了解不够、对监督聚焦不准等问题,温县纪委监察委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把“三熟悉、三关注”作为改革到岗后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即熟悉驻在部门业务、关注重点事,熟悉驻在部门干部、关注重点人,熟悉驻在部门职权、关注风险点,全面掌握驻在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和运行规则,始终盯住权力的边界,及时发现擦边、越界问题,防止发生和及时纠正“冲黄灯”“闯红灯”的情况。
抓建章立制:畅通纪法衔接
针对问题线索量大、重复率高的现状,温县出台了《中共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考核细则(试行)》《中共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乡镇(街道)纪(工)委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考核细则(试行)》等制度。
在加强纪法衔接方面,温县下发了《中共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强配合的通知》等,同时健全工作流程,规范执纪程序,要求各乡镇(街道)、派驻机构、机关各部室办理的问题线索在线索处置方式确定、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各个环节,通过分级审核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为执纪监督和惩治腐败工作提供保障。
促改革创新:整合工作力量
“在实现问题线索快进快出方面,我们细化了办理程序,明确了办理周期,实现问题线索一日内分办,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营造了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廉洁高效的干事氛围。”温县纪委监察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一位负责人说。
温县将县纪委监察委各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力量有机整合起来,成立9个办案协作区,指定办案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担任负责人,进一步形成执纪审查合力,实现一体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的作用。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温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力量,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忠诚履职、主动作为,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