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宇)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下达2018年科技创新奖励和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资金2737.35万元,支持和推动科技事业发展。其中,国家和省认定的项目奖励资金2182.35万元、市科技局认定的奖励资金495万元、后补助资金60万元。
此次拨付资金包含各级各类奖励资金17种、后补助资金1种,涉及11个县(市)区所属企业234家和市直企业(单位)11家,资金量大,涉及范围广,对促进科技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