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②)给予1000~20000元的奖励,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目前,共收到线索1143条,经核查甄别,已全部交办处理。
坚持以案说法。通过政法公众平台、“平安焦作”公众平台、《焦作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表明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坚强决心,增强群众信心。此外,我市还挑选了6起典型案例制成专题片,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基层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集中观看,增强宣传效果。
依法打击,严惩犯罪绝不手软
我市先后出台了《焦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和移交制度》《焦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会商机制》《焦作市重点恶势力团伙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和异地办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完善线索管理交办、政法机关案件会商、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一系列机制,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推进。
8月中旬以来,我市集中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增加办案力量,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斗争实效。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奋战,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政法机关打掉涉黑团伙3个、恶势力集团17个、恶势力团伙13个,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价值4800余万元。公安机关牵头打掉的沁阳张某涉黑案件,查明犯罪事实70余起,逮捕23人。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诉捕合一的扫黑除恶专门检察队伍,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提前介入案件,指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法院系统共审结黑恶犯罪250件,判处499名被告人刑罚。市民段某的儿子因被套路贷团伙逼迫两次试图自杀,案件侦破后段某两次向市委政法委写信表示感谢。
深挖彻查,坚决扫清“保护伞”
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加强“三个结合”的意见》,将打击黑恶势力与基层反腐“拍蝇”相结合,坚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深挖“保护伞”并重,强化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察委协作配合,发现有“保护伞”的,纪委监察委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形成合力,确保在严惩黑恶势力的同时,能够彻底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
目前,市纪委监察委机关与政法机关配合,查处“保护伞”问题6件,查实1件,原孟州市国土资源局廉某充当“保护伞”,帮助他人逃避处罚,被执行逮捕;对司法机关移送的需要跟进处置的19名党员干部,已作出跟进处分7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刑事立案村两委干部19人、国家工作人员1人。
标本兼治,彻底铲除“黑恶土壤”
我市结合村两委换届,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候选人资格关,确保将涉黑涉恶人员挡在村两委之外。今年,全市累计取消260名村两委候选人的参选资格,其中因涉黑涉恶被劝退、取消的7人。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整顿,按照“六步工作法”扎实开展集中整顿工作,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夯实基层战斗堡垒。
对建筑、运输、采矿、娱乐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行业领域,坚持双向通报,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管理漏洞和问题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市交通运输局排查出的一出租车司机涉恶问题,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建立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日常排查整治制度,深入排查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发展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治理、挂牌整治,尽快改变治安面貌。目前,我市对近年来发案较多和群众举报较多的重点区域和乡镇、村庄进行集中梳理,确定治安乱点20个,已整改到位5个。
经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发力,今年前8个月,全市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3.1%。今年上半年结束的全省考核,我市“平安建设”综合绩效全省排名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