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军)“扫黑除恶是目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全方位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市中级法院拉响战斗警报,吹响战斗号角,向黑恶势力宣战,实施了全方位、立体式的精确打击,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战果。
截至8月底,焦作两级法院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件、审结3件,结案率75%,判处21名被告人10个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受理恶势力团伙案件1件、审结1件,结案率100%,判处5名被告人刑罚;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一审受理常见涉恶类犯罪案件274件,审结211件,结案率77%,共判处501名被告人刑罚,其中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4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无期徒刑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整治了社会不良风气,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带头办案。市中级法院及时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精神,部署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确定联络人,制订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法院院长、副院长带头办案制度,由院长、副院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并召开观摩示范庭,确保案件质量,扩大示范效果,提高刑事法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该院院长、副院长共办理60起常见涉恶类刑事案件,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效应。
突出打击重点,从严从快惩处。焦作两级法院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精神,明确从严打击的九种涉恶犯罪类型,重点打击盘踞在农村地区或者涉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危害基层组织政权犯罪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选取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扫黑除恶审判团队,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认真执行“三项规程”,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既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不降低案件质量,实现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召开集中宣判大会,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2月11日,市中级法院打响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第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大会并进行现场直播,对7起典型的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判处1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群众反响强烈。之后,孟州市法院、解放区法院、博爱县法院、温县法院也先后对24起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与此同时,全市法院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电子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手册、法院广播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开设扫黑除恶专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展示专项斗争成果。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制作展板38个,悬挂横幅90余条,张贴通告100多张,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册,公布典型案例88件,滚动播放标语口号2万多次,扫黑除恶群众知晓率明显提高,为专项斗争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强化监督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市中级法院制定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核细则》,明确考核项目和标准,并通过月排名通报制度推动专项斗争有序开展,确保实效;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落实有奖举报措施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协助侦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重奖,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印发《关于做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移交工作的通知》,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公布举报联系方式,拓宽黑恶势力线索来源渠道,明确线索移交程序,确保除恶务尽;组织精兵强将,参加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回头看”评查活动,对2006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的31起涉黑案件共436册卷宗进行了评查,按时按质提交了评查报告,获得了市委政法委的肯定;召开四次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扎实整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