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近期,我市主要河流已经进入枯水期,水体自净能力持续下降。为确保双节期间全市水环境安全,防止出现水污染事故,日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发布《关于做好双节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体系,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杜绝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水环境安全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强化措施,细化责任,加强对重点河流断面及重点排放源的控制和监管;要结合河流水质情况、闸坝运行情况和节日期间企业的生产特点,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体系,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杜绝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严密监控河流水质,充分利用水质自动监控平台,密切关注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并按照省、市《环境监测预警响应规定(试行)》的要求,及时启动水质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在全市范围内做好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要对出现超标的河流进行手工加密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遏制水质恶化趋势,尽快恢复水质达标。
据市攻坚办相关人员介绍,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和暗查力度,始终保持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刑事案件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辖区内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境内各河流闸前水质变化情况,加强水利、住建、农业和环保部门的沟通配合,发挥统一协调作用,保证必要的生态用水量,并根据断面水质情况合理、及时调控河流闸坝,防止污水聚集闸前或闸前超标污水集中下泄,造成跨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