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年来,“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始终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到“矛盾不上交”,实现“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
“枫桥经验”对基层法院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沁阳市法院通过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枫桥经验”增添了富有时代特色的新内涵。
近年来,沁阳市法院始终将本职工作融入辖区振兴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决策、去推进,积极调整审判重心,主动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司法手段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力促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该院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开展重点项目攻坚,开展“重大项目服务月”活动,派出法官深入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促进项目实施单位强化法律意识,规范内部管理,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该院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优先执行,与企业建立走访联系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经济发展需要司法服务。“全国模范法官”、破产审判领域先进典型张仁云无疑是全市法院的典型引领,也是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在焦作本土探索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并取得成功的典范。
在沁阳市法院办公楼外墙上挂着的标语格外醒目,一边是“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执行联动,构建诚信体系。”另一边是“铁腕扫黑除恶,保持高压态势;护航经济发展,扫除黑恶犯罪。”
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焦作两级法院在行动:积极推进破产法律制度实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加强司法应对;积极用法治手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为焦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助推焦作经济跨越式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焦作两级法院将继续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