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2012年版目录基础上增加165种药物品种,进一步优化结构,规范剂型、规格,强化临床必需,并继续坚持中西药并重,11月1日起施行。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至685种。中成药品种(含民族药)由203种增加至268种,调入67个中成药品种,调出明目蒺藜丸和小儿化毒散(胶囊)2个中成药品种。
此次目录调整坚持调入调出并重、中西药并重,增加了功能主治范围,覆盖更多中医临床症候,在中成药部分新增“儿科用药”章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解读》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充分尊重中医药特点,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单独组织中医药专家,按照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和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确定的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所明确的调整原则和程序,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调整后,中西药构成比例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保持一致。
总体来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增加了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含民族药)。
二是优化结构,突出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注重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新增品种包括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等。
三是进一步规范剂型、规格,685种药品涉及剂型1110余个、规格1810余个。
四是继续坚持中西药并重,增加了功能主治范围,覆盖更多中医临床症候。
五是强化临床必需,这次目录调整新增的药品种类中有11个药品为非医保药品,主要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药品。(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