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包包,成本只有几十元至上百元,而贴上LV的标牌,就可以卖成千上万元。这就是品牌的力量。
所以说,品牌是一种信仰,一种相信的力量。
品牌信仰的力量是通过大脑对事物的联想来实现。这种力量把具有相同信仰的人凝聚在一起,构成厂商和客户之间的商业链条,彼此满足对方的需求,它不以某个人的离开而转移,甚至可以代代相传。它由产品、产品设计、价格策略和广告策略所构成。
为什么品牌有如此力量呢?
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在《市场营销学》中认为,品牌是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品牌是给拥有者带来溢价、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的资产,它的载体是用于和其他竞争者的产品或劳务相区分的名称、术语、象征、记号或者设计及其组合,增值的源泉来自于消费者心智中形成的关于其载体的印象。品牌承载更多的是一部分人对其产品以及服务的认可,是一种品牌商与顾客购买行为间相互磨合衍生出的产物。
品牌是生产或销售企业长期精心打造的具有独立特质的产品和服务。品牌企业可以快速获得客户信任,降低客户选择成本;同时品牌企业可以避免价格竞争获得高额利润;品牌企业不用苦苦求客户,而可以轻松选择客户。
在市场已经进入全球化竞争时期,人们在消费时的选择余地非常之大,而选择与否,和产品及服务的知名度、美誉度有极大关系。一旦拥有了自己的品牌,客户就会自动找上门来,企业只要按需生产就好了。
因此,时常会听到有人感叹,想要轻松做好销售并获得利润,最靠谱的还是把品牌做起来,因为做生产不如做品牌。
格力为什么受欢迎?
说白了,就是品牌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