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陈先生
问题陈述:我从2004年12月开始在焦作参保,2012年后更换工作参加深圳社保至今。但是,2012年至2014年我在焦作参加的社保还一直正常缴费。请问,两地的社保可以合并吗?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陈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在两个地方重复参保是可以合并的,需要到转入地办理,其中重复参保期间只能退还个人账户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