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市货运企业机动车环保管理,提高货运企业机动车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水平,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货运企业柴油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路检、入户检测、遥感监测时发现问题以及使用超标油品的重型柴油车进行曝光。
一、尾气超标车辆
1.焦作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豫HG2214、豫HH3289、豫HH4089、豫HJ1466、豫HJ4859、豫HJ4860、豫HA4037、豫HB1325、豫HB1945
2.焦作交运集团永通运输有限公司:豫HD0795、豫HF1290、豫HF1292、豫HF6667、豫HG7808、豫HK5716
3.焦作市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豫HD0673、豫HF2285、豫HA8501
4.博爱县诚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豫HK2088、豫HK9968
5.博爱县寨豁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豫HJ7313、豫HK5099
6.温县阳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豫HK1733、豫H61138
7.沁阳市恒运运输有限公司:豫HL3206
8.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豫HD0392、豫HE0058
9.河南蒙鑫物流有限公司:豫HF3711
10.焦作金宇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豫HC7961
二、使用油品不合格车辆
1.博爱县亿祥物流有限公司:豫HE8603
2.博爱吉安运输公司:豫HL3611
3.焦作市永畅物流有限公司:豫HL3628
4.武陟金昌运输公司:豫HM0105
5.武陟隆鑫运输公司:豫HK6765
6.焦作市路之安物流有限公司:豫H7863J
7.焦作市鑫捷运输有限公司:豫HM8832
8.焦作市鑫安欧曼汽车运输公司:豫HA4110
9.焦作市航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豫HK8665
10.焦作市宏达运输有限公司:豫HK9985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
2018年11月19日